选拔对象、报名条件、报名时间
(一)选拔对象
1.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,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,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、三年级在籍学生(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),经所在学校推荐,可参加“专转本”考试。
2.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,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。此类考生的“专转本”工作在学生符合条件、自愿报名的基础上,由接受院校组织考试,择优录取。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文下达。
3.根据《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》(参动〔2009〕6号)第五条第二款规定,我省具有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,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“专转本”考试。
(二)报名条件
1.思想品德较好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。
2.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,无不及格课程。
3.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。
(三)报名时间
3月15日至20日,逾期不予补报。